梅州大埔法院审结一同入室偷盗案 一男人偷盗装饰房子电线被判刑
近来,梅州大埔法院审结了一同入室偷盗案,以偷盗罪判处被告人罗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依法没收其作案工具并责令其退赔被害人丢失。
2023年10月26日18时许,被告人罗某驾驭二轮男装摩托车来到被害人坐落梅州市大埔县大东镇正在装饰的房子处,其探查发现该房子电线已安装好且房内无人居住后,遂在该房子邻近乘机等候。当天20时许,被告人罗某潜入屋内,徒手抽取电闸箱内的电线日,被告人罗某将盗取的电线载至潮州市饶平县一间废品收购店寄存,后该批电线被店东剥皮处理。案发后,涉案电线被公安机关追回。经价格确定,该批电线日,被告人罗某在福建省漳州市居处内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后以为,被告人罗某以非法占有为意图,偷盗别人资产,数额较大,已构成偷盗罪。归纳罗某的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悔罪等体现,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定。